法治精神
法治不只是關乎制定法律條文及設立法律制度,因法律體制還是要由人去執行,也會影響社會內的人。法治還包括立法者、執法者、法官及受法律規管的公民,都擁抱一套與法治相符的信念、價值與態度,這就是法治精神,也是法治文化。
法治精神是人們如何看法律在社會要達到的終極目的,也是人們願意遵守法律的原因。法治精神應不只是期望官員們及公民遵守法律,讓法律能維持社會秩序,公民對法律所賦予政府的權力,應能抱持批判的態度,支持以各種限權的機制去制約政府的權力,尤其是司法機關能獨立地審核政府的行為是否合法。公民亦會認同透過法律去追求公義是重要的,包括了保障程序公義、公民權利、政治權利、社會公義和公民參與。